
先完成的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,针对这一食品新业态,明确了生产许可审查全流程标准,填补了本地该类食品许可审查空白,推动水产精深加工产业提质升级。 《方案》明确界定食用蛋白肽定义,特指以可食用动植物蛋白为原料,经预处理、酶解或发酵、分离干燥等工序制成的粉末状产品,不适用于酸碱水解工艺产品,同时严禁以分装方式生产,从源头杜绝不规范生产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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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0:57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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